教育频道 > 正文

把爱带进农家小院

2014-06-26 18:06:15   TBV   评论:0

\

  “谢谢您们没有放弃我,我一定会好好做人”,自从走进颜某家到回访结束,这是颜某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这种谢意,是一种感激,一种希望的重生,更是心灵中最耀眼的曙光。

  颜某属未成年人,因犯盗窃罪被永善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2014年6月24日早上,受永善县人民法院的邀请,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永善县司法局三机关相互配合对非监禁刑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原承办该案的法官、司法所社区矫正员、检察院干警一行三人来到颜某家中,对颜某在缓刑期间是否遵守缓刑的规定进行调查回访。回访过程中,颜某的父母谈到颜某在缓刑期间能帮助父母干活,孝敬父母,关心姊妹,与父母一起共同劳动供养两个妹妹上学,谈及颜某的近期表现时,其父母露出欣慰的表情。颜某谈到受人民法院处理后,自己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反思反省,触及心灵,思想上有较大的提高,能珍惜自由的生活;同时每个月都会定时到溪洛渡司法所报到,现正在向考察机关报告准备与父母一起外出务工,以改善家庭环境,回报自己的父母。法官对颜某的思想认识和精神生活进行了充分肯定,在思想意识方面也对颜某进行了指引和开导,并将关于未成年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和宣传。

  在此次回访中,颜某流露出的大多是感激,他很庆幸自己能够生长在国家对未成年犯罪重教育、挽救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下,同时也感谢法官对他的关心和帮助,才能使他及时的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获得新生。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实现自身的美好价值,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培养、人民法院的关爱和父母的养育之恩。

  此次回访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示范和推动作用,对未成年的成长有着重大的教育意义,把法治带进家,把关爱带进农家小院,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的温馨、社会的关爱,也为人民法院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的社会工程架起了新的桥梁。本报讯:(通讯员:左成红)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TBV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小院 农家

上一篇:鹤城民警当场抓获一名蒙面持刀抢劫嫌疑人
下一篇:组工干部合格与否关键在于态度与业务

分享到: 收藏
焦点新闻
包河经开区:抓党建聚合力 促发展筑和谐 沪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宣誓 雨花“非遗”文化节将启 200余件湘绣文物展出 万达旅业携手皇家加勒比 战略开拓邮轮市场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