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即时看!事发厦门!只赚100元?潘某,拘役5个月,罚3000元!
时间:2023-06-27 01:30:58
事发厦门!
(资料图片)
一男子转售0.69克毒品
只加价了100元
算贩毒吗?算贩毒吗?算贩毒吗?
今天(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日前,海沧法院发布了
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他加价100元 转售0.69克毒品
2021年,潘某通过微信群聊认识了一名昵称为“大头”的男子。两人聊天中,“大头”得知潘某吸毒,便询问是否可以通过潘某购买到毒品,潘某应允。
之后,潘某以1400元的价格向上家购买毒品,并加价100元,以1500元价格向“大头”出售。
交易当日被抓 身上毒品被查扣
交易当日
潘某被民警抓获
!!!
身上毒品被当场查扣
经鉴定、称重
被扣押的毒品为甲基苯丙胺
净重0.69克
公诉机关起诉认为
潘某贩卖甲基苯丙胺0.69克
应当以贩卖毒品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会怎么判呢?
辩护人:系为他人代购,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意见,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潘某系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没有特别追求牟利,所收取的差价与其代购毒品的必要交通费用相当,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海沧法院:判处潘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海沧法院认为,潘某明知是毒品而出售、收取毒资,完成交易,客观上牟得非法利益,并导致毒品在社会上的流通,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到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潘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为啥潘某这样算贩毒?
毒品代购是指行为人为吸毒者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转售毒品是指行为人将自身从毒品卖家处购买、获取的毒品,加价或变相加价后贩卖给吸毒者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潘某自行联系上家,并加价100元出售给“大头”,该行为属于转售而非代购。虽然潘某牟取利益不大,但无法否定其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客观上具有牟得实际利益的事实,且以牟利为目的并非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综上,对于辩护人关于潘某系毒品代购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敲黑板:
就算你只赚“面粉钱”
也是“卖白粉”啊!
赚多赚少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卖的是毒品啊!
最后送上一句话: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
来源:海峡导报
相关稿件
环球即时看!事发厦门!只赚100元?潘某,拘役5个月,罚3000元!
世界快看:vivo X90s:半年后的再相见 不一样的它“S”在哪儿?
中国最高法:通过国际物流寄递、陆路绕道或者海上走私毒品情况加剧_世界头条
第五人格2023IVL夏季赛常规赛W1D3 第一场 成都GG vs WBG|环球热闻
大西洋: 公司预约8月25日披露半年报是根据编制半年报的工作量和以往半年报披露时间综合考虑的
天天通讯!诸葛科技:货币供应相对充足与需求不振并存,资金流动性略显不足
开通在即!青岛地铁2号线海信桥站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环球看热讯
模具行业报告 2023年中国模具行业企业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现状分析_每日简讯
食品饮料行业周报:无须过于担忧白酒价格倒挂,复苏改善方向不变 全球观点
环球消息!上海又开始湿哒哒、潮叽叽了,晾着的衣服为什么会有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