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延长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
时间:2023-08-26 09:37:04
(资料图片)
据证监会网站25日消息,证监会拟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下称《26号准则》)第69条,延长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项目(下称发股类重组项目)的财务资料有效期。
证监会表示,此举意在进一步提高重组市场效率,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质增效、做优做强。
证监会指出,现行《26号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1个月。从发股类重组项目的实践情况看,上述有效期偏短,确有必要适当延长以提高重组效率。
证监会介绍,本次修改涉及《26号准则》第69条相关内容,主要修改如下:一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3个月。
二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的配套措施。一方面,经审计的交易标的财务报告的截止日至提交我会注册的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之间超过7个月的,上市公司应当补充披露截止日后至少6个月的财务报告和审阅报告,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财务信息和主要经营状况变动情况;另一方面,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交易标的截止日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出具核查意见。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第69条行文逻辑,将原第4款调整为第2款(内容不变),并明确发生该款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相关内容,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核查意见。(中新经纬APP)
相关稿件
政协委员履职 | 如何发展直播电商产业,为“中山造”插上“云翅膀”?他们有话说→
宏达电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 “早点修好路,老百姓的生活就能早点恢复正常”
合肥中介劝退客户:现在不适合买房7月份二手住宅成交5718套环比下降11.5% 具体是啥状况呢
康圣环球(09960.HK)8月25日耗资8万港元回购5.35万股
星空华文:全力支持浙江卫视停播《中国好声音》决定 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超材料尖端装备行业步入高速成长期 光启技术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