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发现客运、网约出租车违法违规请举报!
时间:2023-08-23 05:23:26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暑期及“国庆”“中秋”打非治违
(资料图)
专项行动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暑期及“国庆”“中秋”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交执法〔2023〕202号)要求,为进一步筑牢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经营乱象,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决定在全州开展暑期及“国庆”“中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一)非法违规行为
1.非法营运行为
(1)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2)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行为。
2.违规营运行为
(1)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等行为。
(2)班线客车经营者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或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和串客、甩客、倒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3)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和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违规违规经营行为。
(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拒载、议价、恶意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接受电召任务后不履行约定等违规违规行为。
(5)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规组客、拉客等违规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6)在我州违规驻地营运的外省籍客车。
(7)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8)单位和个人擅自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搭接、架设生产生活设施,或者从事其他侵占公路上方空间、桥下空间,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
汽车客运站、高铁站、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和旅游景区、医院、学校、大型酒店等非法营运车辆较多的人流聚集区域;高速公路沿线出入口各乡(镇);城乡结合部;渡口、码头等。
二、实施时间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23年8月18日开始,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2023年8月18日至8月25日)、集中整治(2023年8月26日至10月10日)、总结提高(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三个阶段实施。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运输服务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自觉消除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抵制举报非法车辆和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自觉乘坐合规车辆出行,不得阻扰行政执法,不得强行冲卡、拒绝检查和阻碍执法。否则,将被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
文山支队:0876-2182277
文山大队:0876-2122104
砚山大队:0876-3063109
丘北大队:0876-4122387
广南大队:0876-5150371
富宁大队:0876-6122371
西畴大队:0876-7622352
马关大队:0876-7122151
麻栗坡大队:0876-3065218
特此通告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8月22日
来源: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苏娟 徐敏
美编:农锦庄
二审:杨珉川
终审:代高鹏